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,严格责任界限,健全学校--家庭教育--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,针对目前校园
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现象,为保护学生,从学生安全出发,结合学校实际,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:
1、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接受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,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
2、学生在校生活、学习期间,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,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;如给他人造成损害
的,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。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3、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,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、嬉戏玩耍,造成伤害的,由学生本人责任。
4、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,因学生不听指挥,违背有关规定,造成意外伤害的,学校不承担责任;日常上课期间
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,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,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,学校不承担责任,由
学生本人负责。
5、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出现交通事故的,由肇事方负责;在校园内骑自行车,违反规定出现事故,学生应按
学校指定地点食宿,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世界观。
6、学校严禁学生玩火、玩电、玩水、玩甩炮、火泡、玩锐刃钝器物,因此发生赔偿纠纷,由肇事者承担责任。
7、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,造成意外事故,学校不负责任。
8、严禁学生带亲属以外的人员到校,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学校将严厉追究其责任。
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。
武汉市洪山外经贸学校